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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大赦常见问题答疑(一)

转载 Fiona2017/04/21 09:06: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巴西 作者:巴西华人网 10893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根据2009年大赦的一些相关报道,我们整理了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一、大赦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法案虽然在参众两院获得通过,但只有总统签字后才可以生效,所以具体时间待定。大赦工作将持续360天。

 二、巴政府哪个部门受理大赦申请?
 大赦的受理机构为巴西联邦警察局。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巴全国各地的联邦警察局提出临时居留申请。

三、什么人有资格参加大赦?
根据提议案,2016年7月6日前入境巴西的外国非法移民可以申请临时居留。符合以下情况的外国人被视为非法移民:
1、偷渡入境巴西;

2、正常进入,逾期滞留; 

四、如何办理“在巴西境内、外未曾受刑事起诉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巴西联邦警察局将提供声明格式文本,当事人需如实填写并在受理警官面前签字,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五、如何证明自己入境巴西的时间?
当事人所持护照上的巴西入境章是最直接的入境巴西时间证明。此外,也可出示其他能够使受理部门确信当事人于2016年7月6日前入境巴西的证明材料,如:写有当事人姓名的防疫针注射单据、租房购车合同、购买手机发票、水电费缴费收据等。

六、被驱逐出境者可否参加大赦?
凡因违反巴西法律而被司法判决驱逐出境者均无资格参加大赦。但因非法滞留而被巴警方限期离境者,例如所持护照上盖有“限期8日内离境”的印章,仍有资格参加大赦。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本次大赦具体规定需要等待总统签字后,官方发布正式说明。

 内容来源:2009年驻巴西使馆发布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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