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巴西贸易壁垒(一)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巴西百科 / 正文

12.30+网站+顶部+红__2025-01-15+18_18_2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巴西贸易壁垒(一)

转载 2017/02/05 22:11: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巴西华人网老站 作者:巴西华人网 58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15-3-22 22:27| 发布者: 巴西华人网

1.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据巴西华人网报道  巴西大部分大宗农产品及乳制品、食糖、酒醋饮料等农产品加工品的进口关税仍比较高,其中部分产品的关税水平超过35%。在巴西政府的推动下,南锥体将自2007年9月28日起实行的鞋类和成衣的共同对外关税(TEC)由20%上调至35%,纺织品关税由18%上调至26%。中国是巴西上述产品的重要来源地,该做法旨在限制中国纺织品、鞋类产品进入巴西市场乃至南锥体市场,对中国相关产品对南锥体成员出口产生了较大影响。

2.进口限制

巴西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广,审批程序比较繁杂,涉及的部门或机构多,增加了出口商的负担。尽管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网站公布了需要申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类别,但尚缺乏有关非自动进口许可要求和拒绝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的具体信息。此外,进口商常被以非正式和非官方的方式告知,进口许可证的发放还需满足最低进口价格要求。该最低进口价格系由巴西政府在经国内产业请求后,与国内产业协商确定,并由海关在边境实施。满足最低进口价格是获得进口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和计算进口商品海关价格的基础。最低进口价格措施完全缺乏透明度,不仅没有实行该措施的法律基础,巴西也没有公布任何有关最低价格的具体数额的信息。巴西上述做法主要涉及以下税号的产品:8518.21(单喇叭音箱)、8518.22(多喇叭音箱)、8518.29(其他)、9003.11塑料制眼镜架)、9003.19其他材料制眼镜架)、9004.10太阳镜)、9004.90(变色镜)、9603.23(其他,画笔、毛笔及化妆用的类似笔)。中方对巴西上述措施与WTO相关规则的一致性表示关注,具体包括:

(1)《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第1.3条和第3.2条。2007年10月8日,巴西在其向WTO进口许可委员会的通报中提到巴西对进口产品实行非自动许可程序是为了达到重要目标,如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健康和环境等。然而,从受影响的具体产品来看,对中国产品的控制与达到上述重要目标无密切联系。因此,巴西的实际做法与其向WTO进口许可程序委员会通报的范围和目的不符。巴西对中国产品实行非自动许可证程序的目的纯粹带有保护性,其目的是统计监测外贸政策关注的部分产品的贸易流量并跟进相关征税操作。巴西的做法是对非自动许可程序的不合理应用,阻碍了中国产品顺利进入巴西市场。巴西可以出于环境和健康的目的限制某些商品的贸易,但这些理由不应成为贸易歧视和贸易保护的借口外,巴西通过强制实施最低进口价格的方式发放非自动许可证,且未公布最低进口价格的具体数值以及实施最低进口限价的原因。中方认为,巴西上述做法与《进口许可程序协定》前言中“非自动许可程序的行政负担不应超过为管理该措施所绝对必要的限度”的原则及《进口许可证协定》第1.3条和第3.2条项下“防止许可程序可能引起贸易扭曲”和“除实行限制所造成的贸易限制或贸易扭曲作用之外,非自动许可不得对进口产品产生此类作用”的规定的一致性值得商榷。

(2)《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的第3.3条。巴西海关处理非自动许可申请的时间过长且缺乏透明度。在不批准许可证时不提供任何原因和具体信息。巴西以达到海关最低标准价格作为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前提,这一做法缺乏国内法律依据,且海关最低价格也没有公开,与《进口许可证协定》第3.3条“各成员应公布充分的信息”要求不符。

(3)《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第5.1条和第8.2(b)项。巴西对中国产品实施的非自动许可程序超出了非自动许可证的管理范围,但未向进口许可证委员会通报,例如,巴西没有向进口许可证委员会通报其以最低进口限价作为批准进口许可证的前提。中方认为,巴方未充分履行其在《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第5条第1款和第8条第2款(b)项下的义务。

(4)《海关估价协定》第1至7条。《海关估价协定》第1~6条提供了产品海关估价的原则,但其中没有任何条款提及实行最低进口价格作为产品估价的可选方法。特别是第7条明确禁止在最低海关限价、任意或虚构的价格基础上进行海关估价。巴西在海关估价时设定最低限价,并将最低限价与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挂钩,与《海关估价协定》的估价原则不符。

3.技术性贸易壁垒

巴西对玩具进口实施非常严格的检测要求,并且对国内外产品实施不同的认证程序。巴西要求进口玩具必须在巴西选定的五家国内实验室进行强制性抽样检测而不认可其他实验室的测试报告。此外,巴西允许国内玩具生产商用销售前批准来替代强制性抽样检测,但却不给予进口产品的生产商以同样待遇,而且对进口玩具的测试会导致产品在海关延误多达70天的时间。中方认为巴西应该取消对国内外产品的区分对待,并且认可符合国际标准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4.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2008年5月7日,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动植物卫生秘书处向WTO通报了关于酒精饮料特征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标准中存在着众多与国际标准及通行做法不相一致的地方。首先,该标准草案根据化学成分对酒精饮料进行分类,而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分类依据是原料和生产工艺;第二,该标准将最小酒精浓度设定为35%,低于37%的国际标准,将最大酒精浓度设定为54%,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并不一致;第三,该法规还对酒精饮料中所允许使用的香精品种做出了过多的限制;第四,该法规草案对每升酒精饮料中的糖分含量进行了限制,中方认为无论从品质上来说,还是从保护消费者的方面来说,该项限制的必要性有待确定。中方希望,巴西该技术法规应根据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贸易惯例作出修正,避免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已有0人点赞
急聘工作

微信图片_20241022131843.jpg

点击图片即可了解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