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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投资有关的税收优惠
据巴西华人网报道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改革经济体制,增强产业竞争力,巴西逐渐转向较为开放的政策。着手修改种种歧视性措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税赋优惠。
1.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由于巴西政府对税收采取联邦、州、市分级管理,税收的优惠和减免只能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不能越级进行。比如,州政府只能对州税实行减免,无权减免联邦税和市税。但根据统一法令,国家可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实行税收减免。
目前,巴西全国范围内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大致有:
(1)出口可减免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
(2)免征部分资本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等的工业产品税。具体的产品涉及到:农用拖拉机、蒸汽锅炉零件、汽轮机零件、泵类零件、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皮革制品的制作机器、冶金、炼焦、铸造机械等14种资本产品;信息处理机器用的软件CD或DVD母片(不包括音像制品和其它软件);用于制作发票的机器。
(3)为鼓励开发巴西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巴西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外国投资(必须是合资形式,而且巴西方面投资要占大股)实行免征10年企业所得税,从第11年起的5年内减征50%;免征或减征进口税及工业制成品税;免征或减征商品流通服务税等地方税。
(4)对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5)马瑙斯自由区是联邦政府为发展北部地区而设立的,该区税收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
(6)各州、市都有自己的工业开发区,为吸引外资,都采取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
(7)为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巴西已经与以下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德国、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中国、韩国、丹麦、厄瓜多尔、西班牙、菲律宾、芬兰、法国、荷兰、匈牙利、印度、意大利、日本、卢森堡、挪威、葡萄牙、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和瑞士。此外,巴西还与三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贸易保护协定。
2.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巴西联邦政府提供三种税收优惠:
(1)简易税率:要求企业年营业额在120万元雷亚尔以内,且所有外国股东必须都有巴西永久居留证。
(2)假设利润:要求企业年营业额在4800万雷亚尔以内,且不限制所有股东必须都有巴西永久居留证。
征收标准是以公司营业额为准,每月按税率征收,征收金额依以下税率计算:PIS:0.65%;COFINS:3.00%;IRPJ:1.20%;CSLL:1.08%。在计算IRPJ时,如当月营业额超过25万雷亚尔,该月IRPJ将加征10%税金。
(3)实际利润:年营业额在4800万雷亚尔以上的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适用本优惠税率,不限制所有股东必须都有巴西永居证。
PIS及COFINS是以公司每月营业额为计算基准。IRPJ及CSLL是以每一季(3个月)的净利润为计算基准,来算出每个月应征收之金额。征收税率如下:PIS:1.65%;COFINS:7.60%;IRPJ:15.00%;CSLL:9.00%;在计算IR-PJ时,如果当月之净利超过2万雷亚尔,该月IRPJ将加征10%税金。
3.马瑙斯自由区的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
马瑙斯自由区是巴西联邦政府为发展北部地区而设立的,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批准和管理分别由马瑙斯自由区管理局、亚马逊发展总署、亚马逊州和市政府负责。如马瑙斯自由区管理局在进口税、工业产品税、出口税方面可批准和管理优惠政策,并制订有西亚马逊地区出口鼓励计划。亚马逊发展总署在所得税,州政府在商品流通服务税,市政府在城市房地产税、公共卫生税和营业执照税等方面有优惠政策。
(1)马瑙斯自由区管理局的优惠政策。
①进口税。
第一,在马瑙斯自由区消费使用的所有进口商品(包括资本产品)全免进口税。
第二,供在西亚马逊地区(包括帕拉、朗多尼亚、阿克里、罗赖马等州)消费使用的并在1996年12月20日第300号联合部令中列出的商品全免进口税。
第三,用于在马瑙斯工业区内企业搞组装和加工用的进口原、辅材料
以及部件和组装件,其最终产品在销往巴西境内其它地区时,减征88%进口税(享受此优惠需事先审批)。
第四,减征信息产品生产时需进口的有关部件进口税。
第五,减征车辆生产时需进口的有关部件进口税。
②工业产品税。
第一,所有在马瑙斯工业区生产的成品免征。
第二,供在西亚马逊地区(包括帕拉、朗多尼亚、阿克里、罗赖马等州)消费使用的并在1996年12月20日第300号联合部令中列出的商品免征。
第三,进入马瑙斯工业区和西亚马逊地区的其它国产商品免征。
第四,在西亚马逊地区(包括帕拉、朗多尼亚、阿克里、罗赖马等州)利用当地农业和林业资源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免征。
③出口税。所有在马瑙斯工业区生产的产品全免出口税。
西亚马逊地区出口鼓励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利用当地人力资源,通过进口原、辅材料和组装件在西亚马逊地区加工、组装后重新出口,为国家创汇。计划提供下列优惠:
第一,进口税、工业产品税和商品流通服务税全免,并免交在所有政府部门办手续的费用。
第二,进口配额奖励,即可以申请配额外的进口额度。
第三,无需报批基本生产流程。
(4)亚马逊发展总署的优惠政策。亚马逊发展总署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税方面。目前,所有在马瑙斯工业区投资的外国企业均免交所得税。但此政策始终受到南方各州的反对。因此,对以后的投资,马瑙斯已不能全免所得税,只能按以下比例减税:
到2003年以前,对报批新建的工业、农牧业和基本服务业的项目减征75%所得税(原已被批准的项目,特殊待遇不变)。
2004年至2008年期间对报批扩建、改建和增加产品生产的项目减征50%。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对报批扩建、改建和增加产品生产的项目减征25%。通过亚马逊投资基金向企业发放用于技术改造的贷款。
(5)亚马逊州政府的优惠政策。亚马逊州政府实施优惠的是商品流通服务税,具体包括:
所有由巴西其他州生产并销往马瑙斯自由区的商品全免。
对在马瑙斯自由区生产的商品按以下百分比减税:消费品减45%,资本货物、机械设备、食品、服装、鞋类、车辆减55%~85%,半成品、使用当地自然资源生产的药品、鱼类副产品和亚马逊州内地生产的产品减税最高可达100%。
巴西其他州的企业通过马瑙斯自由区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减免。例如,圣保罗的进口商从美国进口商品,若经过马瑙斯的进口走廊(即马瑙斯自由区),在马瑙斯完税清关时亚马逊政府只向其征收6%的进口商品流通服务税,如若不经马瑙斯而经圣保罗进口,则该进口商要在圣保罗支付18%的商品流通服务税。
(6)政府的优惠政策。市政府的优惠政策有:城市房地产税免10年,公共卫生税免10年,营业执照税免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