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法律之外资(1)
转载
于 2017/02/06 00:01: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巴西华人网老站
作者:巴西华人网
317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2015-5-13 04:47| 发布者: 巴西华人网
外资必须通过电子注册声明-中央银行信息系统(SISBACEN)上的外国直接投资模块(RDE-IED)进行注册。
在电子注册声明中,外国直接投资的定义是,非居民投资者长期持有巴西公司股票,或按照市场惯例,长期拥有巴西公司;在境外居住、定居或成立 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拥有巴西公司的股份或股票,或投资于获准在巴西经营的外国公司。
根据现行规则,负责外国直接投资的乙方在RDE-IED模块上注册前,必须先在SISBACEN注册。然后,申请者将获得永久编号,所有后续变更和补充都 必须记录在同一注册号下。
依据2.997/00号通知的规定,拟实施和注册的外国投资无需中央银行预审或核准。该声明的宣示性意味着注册是由获得投资的巴西公司和/或外国投资者代表负责实施。
所有外国投资必须在中央银行注册。资金汇出、撤资和利润再投资注册均要求进行此种注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