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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国税局10月4日表示,对在巴西经营的大型跨国集团所获得的利润征收15%的全球最低税率的第1262号临时措施将影响到极少数的巴西国内企业。
根据2022年巴西国内企业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有8704家公司的营收进入了此次颁布的新规定的范畴。其中957家公司的利润税低于15%(占总数的0.01%比例)。这些公司中大多数是外国跨国公司。
联邦国税局特别秘书罗宾逊(Robinson Barreirinhas)在圣保罗财政部办公室接受采访时强调,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大中小型公司。他还说,即使巴西不征收针对国际跨国企业的15%的最低税收,这些公司也还将在国外纳税,因为已经有多个国家实施了针对跨国大型企业的最低税率措施。
罗宾逊说:“这是巴西的一项防御性措施,以防止税收流失到其他国家。如果我们不征收该项税收,别的国家就会征收。将需要缴纳最低15%税收的是那些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即每年超过40亿雷亚尔的大型跨国集团。而且这个跨国集团必须在过去四年中至少有两年的营业额达到过10亿雷亚尔。”
国税局秘书表示,虽然巴西对跨国大型集团的利润的名义税率为34%,但平均征收税率不足20%,这是因为为了减轻国际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上的负担,巴西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和“jabutis”(超出主要措施建议的修正案)。此次增设了净利润社会分摊税(CSLL),这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种之一。附加税的百分比将按15%与巴西适用的实际税率之间的差额计算。
国税局秘书指出,10月3日晚间在《联邦官方公报》(DOU)上公布的这项针对巴西境内大型跨国集团的征税措施旨在使巴西与国际税收标准接轨。
税制改革秘书处主任丹尼尔-洛里亚(Daniel Loria)表示,巴西政府并不是要增加这些跨国性质的大型企业的税收负担,而是要确保巴西保持其在利润税收中的公平份额,防止这部分税收流失到其他同样采用全球最低税率规则的国家。
巴西政府预计将在2026年通过该法案征收34亿雷亚尔的税收,2027年征税金额预计达73亿雷亚尔,2028年起预计征收达77亿雷亚尔。至于明年,由于必须完成一整年的统计工作才能正确计算公司利润,因此预计不会从该措施中获得额外税收收入。该措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笔额外CSLL税款将于2026年7月开始向政府缴纳。
税务局负责税收和诉讼的副局长克劳迪娅-皮门特尔(Claudia Pimentel)表示,这是一项针对少数公司的措施,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已经不得不应对这些新的税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