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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伊朗国有航运公司列为制裁对象

转载 julia2024/11/19 15:12: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新社 作者: 2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中新社布鲁塞尔11月18日电 (记者 德永健)欧盟18日扩大对伊朗的制裁范围,将伊朗国有航运公司列为制裁对象。
  欧盟理事会当日在一份公告中称,由于向俄罗斯运送导弹、无人机等武器,欧盟决定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IRISL)和3家俄罗斯航运公司列为制裁对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负责人也被列为制裁对象。
  公告显示,除制裁上述4家实体和一名个人,欧盟还决定禁止向伊朗出口、转让、供应或销售用于研制导弹和无人机的零部件,禁止同欧盟相关制裁对象拥有、运营或控制的港口和船闸进行任何交易,禁止同向俄罗斯运送伊朗无人机、导弹或相关技术和零部件的港口和船闸进行任何交易。
  欧盟18日宣布制裁措施前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援引伊朗外长阿拉格齐的话称,欧盟以出口导弹为借口制裁伊朗航运公司,“这些行为完全没有法律、逻辑或道德依据”,而且将适得其反。
  阿拉格齐又指,航行自由是海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有人选择性适用这一原则,其短视行为往往会反过来对自身产生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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